学校党委于2024年7月10日印发《干部挂职管理办法》(湖师院党发〔2024〕25号),现就文件修订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拓展学校办学资源,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搭建干部锻练成长平台,完善干部挂职工作机制,规范干部挂职管理,在调研省内高校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与相关部门充分讨论,结合学校开展干部教师挂职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文件包含总则、组织选派、选派程序、管理与考核、待遇及其他、附则等内容,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一)明确干部教师挂职工作的管理界限。学校的干部教师挂职工作主要由党委组织部和社会合作处分别进行管理,往年在干部挂职选派工作中存在管理功能重叠情况,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双方的管理职能和范围。
(二)完善干部挂职选派程序。原选派程序中,从挂职单位的对接、挂职岗位的确定、意向人选的推荐及审核等全部程序基本都由党委组织部全面落实,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选派类型、选派负责单位及选派程序:
1.根据上级要求或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确定的重要挂职岗位人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照组织遴选的方式,在征求本人和所在单位意见后,提出拟派人员名单,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派出。
2.根据部门、二级学院因业务工作需要确定的挂职岗位人选,由业务联系部门、二级学院负责遴选,在征求本人和所在单位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出拟派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审核,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派出。
3.根据学校干部教育培养需要,由党委组织部协同有关部门、学院,统筹安排挂职干部,提出拟派干部名单,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统一派出。
(三)调整挂职干部有关待遇。挂职干部待遇主要有生活补贴、交通费、租房费,综合考虑物价水平,调研省内高校有关情况,本次修订细分挂职地区,调整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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